我校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从即日起开始发放。
校本部的通知书由校本部相关院(系)发放(含深圳校区第一学年在本部报到学生),具体发放方式由各院(系)决定。请考生首先登录各院网页,查询有关发放通知书事宜的通知。
如院(系)无特别要求,一般哈市考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相关院(系)领取,外地考生的通知书按报名时或后期通知书邮寄地址采集系统中填写的通信地址邮寄。
深圳校区的通知书由深圳校区学生发展处发放,威海校区的通知书由威海校区研究生处发放(含威海校区第一年在本部报到的学生),南科大联合培养的通知书由南科大研究生院负责发放。
校本部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还有:银行卡、《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是否随寄调档函由院系根据工作安排自定。
考生请按要求办理档案转寄、户口迁移、组织关系调转等事宜,并按时报到。
欢迎新同学到金年会金字招牌诚信至上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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