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基本线
复试基本线根据教育部及我校相关政策,具体实行如下:
硕士生:初试总分≥255,外国语≥50,业务课一、业务课二≥85
二、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将于2017年5月份进行,具体事宜以报考学科通知为主。
2、复试前,考生需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提交查验的相关材料如下:
(1)香港、澳门考生: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原件+复印件;台湾考生: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的原件+复印件。
(2)往届本科毕业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在学证明(如现在祖国大陆高校在学须提供学籍认证报告打印件)
(3)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材料。
(4)报考学科要求的其他材料(以报考学科通知为准)
三、复试名单
序号 | 报名号 | 姓名 | 报考院系、学科 | 外国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初试总分 |
1 | H1021301114 | 黄俊一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加工工程) | 62 | 89 | 109 | 260 |
2 | G1021300472 | 鄞伶砡 | 金年会金字招牌诚信至上(深圳) (城乡规划学) | 52 | 91 | 115 | 258 |
金年会金字招牌诚信至上研究生院招生办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