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从即日起开始发放。
校本部的通知书由校本部相关院(系)发放(含深圳研究生院第一学年在本部报到学生),具体发放办法请考生首先登录各院系网页,查询有关发放通知书事宜的通知。
如院(系)无特别要求,哈市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相关院(系)领取,外地考生的通知书邮寄发送。
深圳研究生院的通知书由深圳研究生院学生发展处发放,威海校区的通知书由威海校区研究生处发放(含威海校区第一年在本部报到的学生)。
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还有调档函(以院系具体工作安排为准)、入学须知、银行卡及使用说明,考生可按要求办理档案转寄、户口迁移、组织关系调转等事宜,并按时报到。
强军计划考生通知书将统一寄送至考生所属大单位,由部队有关部门发放。
欢迎新同学到金年会金字招牌诚信至上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附件:
1、入学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