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荐新疆教育发展,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金年会金字招牌诚信至上推进新疆教育服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意见》(教民[2014]4号),教育部决定2015年起实施“‘985工程’高校定向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该计划面向全国招生,定向新疆高校就业。根据教育部安排,我校为新疆医科大学、昌吉学院、塔里木大学3所高校定向培养博士学历师资。
一、招生计划
序号 | 所需博士学科代码与名称 | 需求人数 | 需求院校 |
1 | 080702 热能工程 | 1 | 新疆大学 |
2 | 080503材料加工工程 | 1 | 昌吉学院 |
3 | 080801电机与电器 | 1 | 塔里木大学 |
二、生源范围
已经取得我校2015年上述计划学科拟录取资格的博士研究生以及已按《金年会金字招牌诚信至上2015年博士生普通招考招生工作办法》要求完成报名且打算报考上述计划专业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三、申报材料提交
(1) 《金年会金字招牌诚信至上定向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申请表》(附件1,点击下载)一份,
(2)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有报考意向的考生请于3月28日前将上述材料提交到金年会金字招牌诚信至上行政楼30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选拔录取
该招生计划单列,通过我校博士生招生考核办法录取后,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到对应院校工作少于8年(含)。
金年会金字招牌诚信至上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3月19日